人土土咕咕咕

危楼高百尺,手可摘星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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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土土www
主写all叶
学习使我快乐
学习让我常鸽

【all叶】我找了个替身


  ※老师们写的原创攻不够吃啊,只能自割腿肉

  ※神经病原创渣攻追妻火葬场

  ※强制爱,我变态

  ※雷雷雷!又在瞎写,没有逻辑,自己爽就行系列不喜点射射✘

  ※【越俗的设定越好吃是怎么回事✘



点我看后文——追忆我的白月光 







  京城公子哥儿们都知道大佬简歌心里有片白月光,也都清楚他家里还豢养着只金丝雀。



  对于打小锦衣玉食的纨绔们来说,这倒是人之常情。天上的仙儿虽美,奈何够不到,嘴馋怎么办呢,只能找个次品凑合凑合。



  大家都心知肚明,既然说是次品,那也就比一次性用品好点,没沦落到用完即扔的地步,说是蚊子血,太磕碜,说是朱砂痣,够不上。就这么个不尴不尬的位置。好听点叫小情儿,不好听的…不好听的那可就多了。



  人家天仙一片衣袂比这金丝雀的地位不知道高出多少倍。



  大佬看上的天仙,是京城里数一数二大佬家的大小姐。


  大佬养的金丝雀,是娱乐圈新晋小生。


  可谓是云泥之别。








    也就导致了总别有心思的人上赶着往简歌怀里撞。

         他扯扯嘴角,没控制好手上的力道,把眼前贴上来柔若无骨的少年推个狼狈的趔趄。既而脸色阴沉。似笑非笑地盯着这张和叶修有三分相似的脸,丹凤眼里翻腾起狠戾的情绪。




  郭腾摸摸鼻子,讪笑两声,把还想往前凑的少年拉回来。

  “您接着喝…接着喝…”

  随后便脚底抹油溜之大吉。


  郭腾死也没想到他能触霉头,简歌真是对叶修上了心。他本把人悄悄调换,找别人给他折腾,这倒好,换个人都不行了。


  希望简大佬在看出叶修身份前,不会玩的太过火,惹到真大佬。

  

  

  





  简歌自己也说不明白这股怒意从何而起,明明是他嫌弃在先,是他亲手画了个圈把叶修毫不留情推出圈外。


  现在发现人家压根连脚尖都没往圈里踏进一步,生气的反倒是他!


  这叫什么事儿啊!




  他把高脚杯搁置在吧台上,醇厚的红酒只是微晃,没来得及挂杯,仿佛毫无波澜,却晕出迷乱的光。


  随后取下眼镜,温柔擦拭。手指冷白修长,动作斯文又克制,像是在抚摸深爱的恋人。嘴角始终带着一丝温和的笑意,眼底的风暴汹涌澎湃得令人心惊。




 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白衬衫的男人。



  那个男人总是用一双清凌凌又淡漠的眼睛看他,眼皮都懒得多抬一下。只有在被他逼得无路可退时,线条锐利的眼尾才会出现一点薄红,连看向他带着怒意的眸子都活色生香起来。



  白衣凌乱,像支荆刺格外扎眼的白色玫瑰。

  清冷,又足够惹火。

  



  嘶——想见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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